处理眼皮抬不上去的医疗事故
武义刑事律师
2025-04-17
在处理眼皮抬不上去的医疗事故时,首先需明确该情况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导致的损害。根据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》第1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如医生因操作不当、诊断错误或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患者出现眼睑运动障碍,可能构成医疗事故。患者可通过协商解决纠纷,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。诉讼时效自患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,不超过两年。在认定医疗机构责任时,需证明其存在过错并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。此外,如确有重大过失,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165条: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履行诊疗义务,造成患者个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84条: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,未按照规范操作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(试行)》第12条: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,做到科学治疗、合理用药、防患未然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1条: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,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,应当承担举证责任,证明其行为不属于医疗过错:(一)对患者隐瞒病情、诊断内容、治疗方案等信息;(二)未按照规定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治疗;(三)在surgery中出现明显的操作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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